远藤琼脂(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水中总大肠菌群分离与确证用培养基
- 2026-06-22 11:48:06
- 逗点生物
远藤琼脂(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水中总大肠菌群分离与确证用培养基
产品信息与用途
| 项目 | 内容 |
|---|---|
| 产品名称 | 远藤琼脂(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 |
| 英文名称 | Endo Agar(Basic Fuchsin Sodium Sulfite Agar) |
| 产品货号 | GF1057 |
| 产品规格 | 250 g/瓶 |
| 保质期 | 未开封条件下三年 |
| 主要用途 | 用于饮用水、水源水中总大肠菌群的选择性分离或确证 |
| 适用参考 | GB 853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 5750.12-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12部分:微生物指标》 |
配方组成及作用
| 成分 | 用量 | 主要作用 |
|---|---|---|
| 蛋白胨 | 10.0 g/L | 提供氮源、氨基酸和肽类,支持细菌生长 |
| 牛肉浸粉 | 5.0 g/L | 提供碳源、氮源、维生素和矿物质,增强营养支持 |
| 酵母浸粉 | 5.0 g/L | 提供 B 族维生素、生长因子和可利用氮源,促进受检菌恢复生长 |
| 磷酸氢二钾 | 3.5 g/L | 作为缓冲盐,维持培养基 pH 稳定 |
| 乳糖 | 10.0 g/L | 可发酵糖类,用于鉴别乳糖发酵菌与非乳糖发酵菌 |
| 琼脂 | 15.0 g/L | 凝固剂,形成固体培养基表面 |
| 碱性品红 | 1.0 g/L | 显色组分之一,与亚硫酸钠形成脱色体系,参与乳糖发酵菌落显色 |
| 无水亚硫酸钠 | 5.0 g/L | 还原碱性品红使其褪色,并与乳糖发酵产物共同参与显色;同时具有一定选择抑菌作用 |
| 无水乙醇 | 20 mL/L,配制时加入 | 辅助碱性品红等成分分散和溶解 |
| 最终 pH | 7.2±0.2 | 适合总大肠菌群分离和乳糖发酵显色反应 |
检验原理
远藤琼脂的鉴别核心是乳糖发酵与品红-亚硫酸钠显色反应。培养基中的蛋白胨、牛肉浸粉和酵母浸粉为细菌提供基础营养,乳糖作为可发酵糖类,用于区分乳糖发酵菌和非乳糖发酵菌。磷酸氢二钾维持培养基 pH 稳定,琼脂用于凝固培养基。
碱性品红在亚硫酸钠作用下被还原褪色,形成相对无色的体系。乳糖发酵菌生长时可分解乳糖并产生酸性代谢产物及相关醛类物质,使品红-亚硫酸钠体系重新显色,形成红色至深红色菌落;部分强乳糖发酵菌,如大肠埃希氏菌,菌落表面可见典型金属光泽。非乳糖发酵菌不能有效触发该显色反应,通常形成无色、透明或淡粉红色菌落。
该培养基对部分革兰氏阳性菌具有抑制作用,但并非绝对选择性培养基。因此,在水质检验中,远藤琼脂上的可疑菌落仍需结合标准规定的后续确证试验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仅凭菌落颜色直接判定为总大肠菌群阳性。
质量控制
待测试培养基接种质控菌株后,于 35~37 ℃培养 24 h,观察菌落生长情况、菌落颜色及选择性表现。
| 质控指标 | 质控菌株及编号 | 质控评定标准 |
|---|---|---|
| 生长率 | 大肠埃希氏菌 ATCC 25922 | PR≥0.7,红色至深红色菌落,常见金属光泽 |
| 生长率 | 弗氏柠檬酸杆菌 ATCC 43864 | PR≥0.7,红色或粉红色菌落,可有金属光泽或较弱光泽 |
| 特异性 | 鼠伤寒沙门氏菌 ATCC 14028 | 无色至淡粉红色菌落 |
| 选择性 | 粪肠球菌 ATCC 29212 | G≤1,生长受到明显抑制 |
其中,PR 表示生长率,用于评价目标菌或应生长菌在待测培养基上的恢复能力;G≤1 表示受抑制菌生长很弱或不生长,用于评价培养基选择性。若大肠埃希氏菌生长不良、菌落不显红色或金属光泽不典型,应排查培养基配制、灭菌温度、平板厚度、菌株状态和培养条件等因素。若粪肠球菌明显生长,则提示培养基选择性可能不足。
操作与结果观察要点
远藤琼脂配制时需要加入无水乙醇,这是为了帮助相关显色成分充分分散和溶解。加热过程中应充分搅拌,避免局部过热和结块。培养基对高温和光照相对敏感,灭菌条件应按 115 ℃、20 min 执行,不宜随意提高至 121 ℃长时间灭菌,以免影响品红-亚硫酸钠显色体系和培养基选择性。
灭菌后冷却至约 50 ℃再倾注平皿,温度过高可能增加冷凝水并影响显色体系稳定,温度过低则易提前凝固,影响平板均一性。制备好的平板应表面平整、无明显气泡、无污染,保存时注意避光,避免长时间暴露于强光下。
结果观察时,乳糖发酵阳性菌通常表现为红色、粉红色或深红色菌落,大肠埃希氏菌可出现金属光泽;非乳糖发酵菌多为无色、透明或淡粉红色菌落。由于不同菌株乳糖发酵能力、菌落大小和色素表现存在差异,结果判读应以标准方法和质控结果为依据,必要时进行后续确证试验。
贮存、安全与废物处理
干粉培养基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处,使用后应立即盖紧瓶盖,防止吸潮结块。称量时应避免粉尘吸入,建议佩戴口罩并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操作。未开封产品在规定条件下保质期为三年;开封后实际保存时间会受环境湿度、取用频率和密封状态影响,应结合外观状态和质量控制结果综合判断。
本产品仅用于实验室微生物检验,不得用于临床诊断。检测结束后的带菌平板、接种工具及污染耗材,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处理,通常可在 121 ℃高压灭菌 30 min 后再进行废弃物处置。
参考文献
GB 853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T 5750.12-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12部分:微生物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