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中和肉汤:用于消毒剂、防腐剂残留样品微生物检测的中和培养基

2026-06-22 17:41:13
逗点生物
简介

D/E中和肉汤:用于消毒剂、防腐剂残留样品微生物检测的中和培养基

产品信息与用途

项目 内容
产品名称 D/E中和肉汤
英文名称 D/E Neutralizing Broth / Dey-Engley Neutralizing Broth
货号 GF1095
产品规格 250 g/瓶
保质期 未开封三年
产品用途 用于消毒剂和防腐剂测试,以及有消毒剂残留的环境微生物检测
参考标准 可用于化妆品、环境或消毒剂相关微生物检测中需要中和残留抑菌物质的场景
培养条件 35~37℃培养48 h,具体按检测方法执行
外观特点 因含吐温-80和卵磷脂,灭菌后可呈浑浊状,并可能有少量沉淀

配方组成及作用

成分 用量 主要作用 用途说明
胰蛋白胨 5.0 g/L 提供氮源、氨基酸和多肽 支持受损或低水平污染微生物恢复生长
酵母浸粉 2.5 g/L 提供维生素、核苷酸和生长因子 改善微生物复苏和增殖能力
葡萄糖 10.0 g/L 可发酵糖类,提供碳源和能源 支持细菌生长;部分菌发酵产酸可使指示剂变黄
硫代乙醇酸钠 1.0 g/L 还原剂和中和剂 有助于降低氧化还原电位,并参与中和部分消毒剂残留
硫代硫酸钠 6.0 g/L 还原性中和剂 常用于中和碘类、含氯氧化性消毒剂等残留
亚硫酸氢钠 2.5 g/L 还原性中和剂 可参与中和醛类及部分氧化性抑菌物质
溴甲酚紫 0.02 g/L pH指示剂 酸性条件下变黄,帮助观察糖发酵产酸反应
卵磷脂 7.0 g/L 中和剂和保护性成分 常用于中和季铵盐类表面活性消毒剂,并有助于保护细胞
吐温-80 5.0 g/L,另加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和中和剂 常用于中和酚类、防腐剂和部分表面活性剂类抑菌物质
最终pH 7.6±0.2,25℃ 维持弱碱性初始环境 保证中和体系和微生物复苏环境相对稳定

培养基原理

D/E中和肉汤的设计重点是“先中和,再培养”。样品中若残留季铵盐、酚类、碘类、含氯消毒剂、醛类防腐剂或其他抑菌成分,可能在接种后继续作用于微生物,使实际存活菌无法生长,最终造成假阴性或计数偏低。D/E中和肉汤通过多种中和剂复配,扩大对不同消毒剂和防腐剂的中和范围,提高微生物检测的可靠性。

其中,卵磷脂和吐温-80主要用于中和表面活性剂类、季铵盐类、酚类及部分防腐剂残留;硫代硫酸钠、亚硫酸氢钠和硫代乙醇酸钠具有还原作用,可中和部分氧化性或反应性消毒剂。胰蛋白胨、酵母浸粉和葡萄糖为微生物提供营养,使受消毒剂轻度损伤的细胞有机会恢复生长。

溴甲酚紫用于指示pH变化。大肠埃希氏菌、鼠伤寒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可利用葡萄糖产酸,使培养基转为黄色;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等在该条件下可能不表现明显产酸反应,培养基仍保持紫色。因此,颜色变化可以作为生长代谢的辅助观察指标,但不应单独作为菌种鉴定依据。

使用方法

称取本品34.0 g,另取吐温-80 5.0 g,加入蒸馏水或去离子水1 L,搅拌加热至完全溶解,分装后于121℃高压灭菌15 min,冷却后备用。

由于培养基中含有较多吐温-80和卵磷脂,灭菌后出现浑浊或少量沉淀通常属于正常现象,不宜简单判定为污染或配制失败。使用前可轻轻混匀,但应避免剧烈震荡导致泡沫过多。若出现异常颜色、明显絮状污染、异味或pH明显偏离,则不建议继续使用。

质量控制

按标签方法制备培养基后,接种质控菌株,于35~37℃培养48 h,观察生长情况和培养基颜色变化。

质控指标 质控菌株及编号 质控评定标准
生长率 大肠埃希氏菌 ATCC 25922 生长良好,培养基变黄色
生长率 鼠伤寒沙门氏菌 ATCC 14028 生长良好,培养基变黄色
生长率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 25923 生长良好,培养基变黄色
生长率 铜绿假单胞菌 ATCC 27853 生长良好,培养基紫色
生长率 枯草芽孢杆菌 ATCC 6633 生长良好,培养基紫色

若大肠埃希氏菌、鼠伤寒沙门氏菌或金黄色葡萄球菌生长良好但不变黄,应检查葡萄糖、溴甲酚紫、培养时间和菌株活性。若铜绿假单胞菌或枯草芽孢杆菌生长不良,应关注培养基营养支持能力、灭菌条件、pH及菌株状态。若整体生长偏弱,还需排查中和剂是否称量错误、培养基是否过度加热、干粉是否吸潮变质或培养条件是否不符合要求。

使用中的关键注意点

D/E中和肉汤能降低残留消毒剂对检测结果的干扰,但不同消毒剂体系的化学性质差异较大,并非所有残留物都能被完全中和。进行消毒剂效力评价、环境微生物检测或防腐剂残留样品检测时,建议根据方法要求进行中和剂有效性和无毒性验证:一方面确认中和剂能够终止消毒剂作用,另一方面确认中和剂本身不会抑制目标微生物生长。

本品不得用于临床检验。干粉培养基称量时应注意粉尘防护,建议佩戴口罩,避免吸入粉尘引起呼吸道不适。干粉使用后应立即密封,置于避光、干燥处保存,防止吸潮结块。未开封产品在规定条件下保质期为三年;开封后受环境湿度、密封状态和取用频次影响,保质时间可能缩短,应结合实际保存状态评估。

检测结束后的带菌培养物、试管、吸头和其他污染物,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处理,建议经121℃高压灭菌30 min后再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