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甲酚紫葡萄糖肉汤:低酸性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常用培养基
- 2026-06-22 17:43:35
- 逗点生物
溴甲酚紫葡萄糖肉汤:低酸性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常用培养基
产品信息与用途
| 项目 | 内容 |
|---|---|
| 产品名称 | 溴甲酚紫葡萄糖肉汤 |
| 英文名称 | Bromcresol Purple Dextrose Broth |
| 货号 | GF1097 |
| 产品规格 | 250 g/瓶 |
| 保质期 | 未开封三年 |
| 产品用途 | 用于低酸性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 |
| 参考标准 | GB 4789.26-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
| 使用特点 | 分装至带小倒管的试管中,用于观察浑浊、产酸变色和产气 |
| 质控培养条件 | 35~37℃培养24 h |
| 典型阳性表现 | 肉汤浑浊,部分菌株可使培养基变黄并在小倒管中产生气体 |
配方组成及作用
| 成分 | 用量 | 主要作用 | 用途说明 |
|---|---|---|---|
| 蛋白胨 | 10.0 g/L | 提供氮源、氨基酸和多肽 | 支持细菌恢复与增殖 |
| 牛肉膏粉 | 3.0 g/L | 提供碳氮源、维生素、矿物质和生长因子 | 改善培养基营养水平,促进多种微生物生长 |
| 葡萄糖 | 10.0 g/L | 可发酵糖类,主要碳源和能源 | 用于观察微生物发酵葡萄糖产酸、产气情况 |
| 氯化钠 | 5.0 g/L | 维持渗透压平衡 | 保持细胞正常生理状态 |
| 溴甲酚紫 | 0.04 g/L | pH指示剂 | 酸性条件下由紫色转为黄色,用于指示产酸反应 |
| 最终pH | 7.0±0.2,25℃ | 维持适宜初始酸碱环境 | 保证微生物生长和指示剂显色稳定 |
| 干粉称量 | 28.0 g/L | 商品化配制量 | 按标签称取本品28.0 g配制1 L培养基 |
培养基原理
溴甲酚紫葡萄糖肉汤的检验逻辑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是否生长、是否产酸、是否产气。蛋白胨和牛肉膏粉为微生物提供基础营养,使罐头样品中可能存在的残存菌、污染菌或受热损伤菌在适宜条件下恢复生长。葡萄糖作为可发酵糖类,被部分细菌利用后产生酸性代谢产物,使培养基pH下降,溴甲酚紫由紫色转为黄色。
若培养基出现浑浊,说明有微生物生长;若同时变黄,说明微生物可能发酵葡萄糖产酸;若小倒管内出现气泡或气体充满一定体积,说明存在产气反应。大肠埃希氏菌等发酵型细菌通常可表现为浑浊、变黄并产气;铜绿假单胞菌等非发酵菌可生长使肉汤浑浊,但通常不发酵葡萄糖产酸,因此培养基可不变黄;部分芽孢杆菌可生长并产酸,但不一定产气。
需要注意的是,该培养基用于商业无菌检验中的培养观察,不能单独作为菌种鉴定依据。若出现异常生长、产酸或产气,应结合标准规定的检验流程、涂片镜检、分离培养及后续鉴定进行综合判断。
使用方法
称取本品28.0 g,加入蒸馏水或去离子水1 L,搅拌加热煮沸至完全溶解。分装至带小倒管的试管中,每管10 mL,于121℃高压灭菌15 min,冷却后备用。
分装时应确保小倒管内充满培养基,避免灭菌前或灭菌后残留气泡影响产气判读。灭菌后若小倒管内已有明显气泡,应在使用前排除或弃用该管。配制过程中应避免过度加热和长时间反复灭菌,以免葡萄糖受热分解、培养基颜色加深或指示剂表现异常。
质量控制
按标签方法制备培养基后,接种质控菌株,于35~37℃培养24 h,观察浑浊、产气和颜色变化。
| 质控指标 | 质控菌株及编号 | 质控评定标准 |
|---|---|---|
| 特异性 | 大肠埃希氏菌 ATCC 25922 | 浑浊度2,小倒管内气体约充满1/3,培养基变黄 |
| 特异性 | 铜绿假单胞菌 ATCC 9027 | 浑浊度2,不产气,培养基不变黄 |
| 特异性 | 短小芽孢杆菌 ATCC 27142 | 浑浊度2,不产气,培养基变黄 |
质量控制结果可用于确认培养基营养支持能力、糖发酵显色系统和产气观察系统是否正常。若大肠埃希氏菌生长但不产气,应检查小倒管状态、葡萄糖含量、培养温度、培养时间和菌株活性。若应变黄的菌株不变黄,应关注溴甲酚紫状态、初始pH、灭菌时间及培养基是否过度加热。若铜绿假单胞菌导致培养基明显变黄,则需排查污染、菌株混杂或判读时间过长等因素。
结果观察与判读要点
观察时应同时记录三个指标:肉汤是否浑浊、培养基是否变黄、小倒管是否产气。浑浊说明有微生物生长;变黄提示葡萄糖发酵产酸;小倒管内气体提示产气反应。对于商业无菌检验,任何与对照相比明显异常的浑浊、产酸、产气或沉淀变化,都应结合标准流程进一步确认,不能仅凭颜色变化作出最终结论。
培养基本身应为紫色至紫蓝色澄清液体。若未接种对照管出现浑浊、变黄或产气,提示可能存在污染或配制异常,应停止使用并重新制备。若培养基初始颜色偏黄,可能与pH偏低、加热过度或指示剂异常有关,也会影响结果判读。
操作与储存注意事项
本品不得用于临床检验。干粉培养基称量时应注意粉尘防护,建议佩戴口罩,避免吸入粉尘引起呼吸道不适。干粉使用后应立即密封,置于避光、干燥处保存,防止吸潮结块。未开封产品在规定条件下保质期为三年;开封后受环境湿度、密封状态和取用频次影响,保质时间可能缩短,应根据实际保存状态评估。
配制后的培养基应避免长时间暴露或反复加热,使用前应检查颜色、澄清度、小倒管状态和是否污染。检测结束后的带菌试管、吸头、接种工具及其他污染物,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处理,建议经121℃高压灭菌30 min后再废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