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知识手册介绍
- 1 基础知识
- 1.1 揭开微生物的“食堂”——培养基到底是什么?
- 1.2 一份培养基里都有哪些“食材”?——四大核心成分
- 1.3 硬邦邦 vs 稀溜溜——固体、液体、半固体培养基的区别
- 1.4 一眼认出细菌“颜色”——鉴别培养基与显色培养基原理
- 1.5 如何“拦住”不想长的菌——选择性培养基的秘密
- 1.6 历史上第一碗“细菌汤”——巴斯德与肉汤培养基
- 1.7 科赫的大发明——如何让细菌“定住”便于观察
- 1.8 培养基的pH值——差0.1可能就养不出来
- 1.9 干粉 vs 即用型——该买哪一种?
- 1.10 长了菌的平板千万别直接扔——培养基废弃物安全处理
- 1.11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
- 1.12 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测方法
- 1.13 微生物培养基基础知识:培养基分类与常用术语详解
- 1.14 实验室技术——生物安全柜的正确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
- 1.15 细菌基因突变的类型和机制:从碱基变化到转位因子
- 1.16 细菌的人工培养程序及常用培养方法详解
- 1.17 干热灭菌法与湿热灭菌法的灭菌效果比较:原理、应用与选择指南
- 1.18 微生物营养物及其功能(一):碳源与氮源的作用及应用
- 1.19 微生物营养物及其功能(二):能源与无机盐的作用及应用
- 1.20 微生物营养物及其功能(三):生长因子与水分的作用及应用
- 1.21 微生物代谢的调节与控制:从“酶网络”理解发酵工业的核心逻辑
- 1.22 消毒与灭菌:微生物控制中的核心概念与应用
- 1.23 指示剂与指示液(一):实验室常用酸碱指示剂的配制与应用
- 1.24 指示剂与指示液(二):实验室常用酸碱与络合指示剂的配制、应用及注意事项
- 1.25 细菌的形态结构观察
- 1.26 菌种保藏:如何让微生物“长期休眠”而不失活?
- 1.27 微生物的分离、纯化及培养技术:从混合样品到纯培养菌株的关键步骤
- 1.28 微生物消毒灭菌法:实验室无菌控制的核心技术
- 1.29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常用试液详解:配制、保存与使用注意事项
- 1.30 微生物的五大共性:为什么这些看不见的生命能够遍布世界?
- 1.31 微生物学及其分科:从基础研究到实际应用的完整知识体系
- 1.32 逗点生物®逗邦培养基:基础实验,灵活之选
- 1.33 培养基及无菌水的制备:从称量、溶解到灭菌的关键控制点
- 1.34 空气与食品接触面微生物检验:生产环境卫生监控的关键方法与标准理解
- 1.35 培养基制备技术:从器皿清洗到质量控制的关键要点
- 1.36 酵母总RNA提取方法:热酚法的原理、流程与关键控制点
- 1.37 MS培养基配制中的关键注意事项:从母液分类到pH控制
- 1.38 SS培养基有效保存期内的质量控制:为什么“能保存多久”不能只看外观?
- 1.39 SS琼脂的质量控制及测试技术:如何判断一批选择性培养基是否真正合格?
- 1.40 EM微生物的组成、制备思路与应用注意事项
- 1.41 有效微生物技术及其特性:从复合菌群到农业环境应用的科学认识
- 1.42 微生物发酵饲料的前景与展望:从秸秆资源到蛋白替代的理性认识
- 1.43 培养基类产品分类界定:从旧版文件到现行监管思路的理解
- 1.44 TTC 添加的注意事项:显色、计数与抑菌影响如何平衡?
- 1.45 生化反应中 D 型与 L 型糖、醇、氨基酸的选择说明
- 1.46 华农 1 号培养基:用于猪痢疾短螺旋体分离的选择性血琼脂培养基
- 1.47 复合型培养基:用于窖泥与香泥培养的传统富集培养液
- 1.48 浅谈灭菌前后培养基 pH 值差异的原因
- 1.49 蛋白胨的定义及品类解析:培养基中重要的复合氮源
- 1.50 无菌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为什么做、怎么做、如何判定?
- 1.51 无菌检查法中的浮游菌测试:洁净环境微生物监控的关键环节
- 1.52 粘球菌属中的变绿色粘球菌:形态、培养特征与生态来源
- 1.53 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悬液的制备方法与质量控制要点
- 1.54 菌种的复苏与传代:消毒试验用微生物管理的基础环节
- 1.55 什么是 CFU?微生物检测中 CFU/g、CFU/mL 与“个/g”的区别
- 1.56 DNA-DNA 杂交同源性测定:从传统分类方法到基因组时代的应用
- 1.57 常见弧菌在不同选择性琼脂平板上的菌落特征
- 1.58 梭状芽孢杆菌菌株保存方法:短期、中长期与长期保存要点
- 1.59 食品中沙门氏菌检验的操作要点与常见问题解析
- 1.60 质控菌株的基本分类及特点:低浓度、高浓度与实验室应用
- 1.61 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从属关系
- 1.62 O/F 培养基的原理和使用方法:如何区分细菌氧化型与发酵型代谢?
- 1.63 无菌取样知识点汇总:从源头减少微生物检测误差
- 1.64 大肠菌群平板计数法常见问题解析:VRBA 使用、证实试验与结果计算
- 1.65 食品车间环境霉菌易产生部位、原因及预防措施
- 1.66 原料奶嗜冷菌的危害及其控制方法
- 1.67 无菌取样的关键点在哪里?规范抽样操作要点汇总
- 1.68 抽样检验的相关术语:从单位产品到抽样方案
- 1.69 微生物检测中斜面、液体和半固体培养基的接种操作要点
- 1.70 食品、药品、保健品常见标志有哪些?一文读懂标签背后的含义
- 1.71 药典微生物检验常见问题:培养基配制、灭菌、pH 与贮存要点
- 1.72 药典微生物实验室厂房设施如何设置?从布局、分区到环境控制
- 1.73 药典微生物检验设备选型:微生物鉴定系统与常用辅助设备如何配置?
- 1.74 检测实验室设施与环境条件基本要求:从通用实验室到专用仪器室
- 1.75 药典微生物检验验证常见问题:从方法适用性到结果报告
- 1.76 药典微生物检验验证体系常见问题:培养基、方法适用性与结果判读
- 1.77 药典微生物检验中的效价测定与抑菌效力检查:原理、适用场景与常见问题
- 1.78 药典微生物检验中的培养基质控:适用性检查、pH、保存期与日常管理
- 1.79 食品中微生物鉴定技术的发展历程:从形态观察到全基因组测序
- 1.80 检验医学里的“卫星现象”:从流感嗜血杆菌到血小板假性减少
- 1.81 药典微生物检验中的菌种管理:来源、代次、保存与工作菌液控制
- 1.82 药典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什么时候需要重新验证?抑菌性样品如何处理?
- 1.83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四大分类: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分别意味着什么?
- 1.84 药典微生物检验中的无菌检查:培养基、滤膜冲洗、环境监控与阳性对照
- 1.85 微生物计数方法有哪些?从显微镜计数到平板菌落计数
- 1.86 CNAS 现场评审前如何整理文档?实验室资料准备要点
- 1.87 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常见问题:样品处理、控制菌、阳性对照与结果判读
- 1.88 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常见问题:样品处理、控制菌、阳性对照与结果判读
- 2 标准解读
- 2.1 2025版 GB 4789.30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标准主要变化解读
- 2.2 《中国兽药典》中GA斜面管的质控:从无菌性、灵敏度到促生长能力的理解
- 2.3 GB/T 16294-2025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测试方法主要变化解读
- 2.4 GB/T 13092-2025《饲料中霉菌总数的测定》主要变化解读
- 2.5 《中国药典》无菌检查法培养基保存要求解析
- 2.6 《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用培养基保存条件解析
- 2.7 202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培养基主要变化解读
- 2.8 2025版《中国药典》中菌悬液的制备与保存要点
- 2.9 GB 4789.40-2024克罗诺杆菌检验及鉴定方法解读
- 2.10 GB 4789.3-2025大肠菌群检验:平板计数法计算方法解读
- 2.11 《中国药典》中斜面琼脂培养基的质量控制要点
- 2.12 GB 4789.30-2025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标准主要变化解读
- 2.13 GB 4789.38-2025大肠埃希氏菌检验标准更新解读
- 2.14 GB 4789.3-2025大肠菌群检验标准更新解读
- 2.15 GB 4789.4-2024食品中沙门氏菌检验新版标准更改详解
- 2.16 GB 4789.28—2024《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新版标准主要变化解读
- 3 行业应用
- 3.1 无乳链球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读:淡水鱼及养殖环境样品中的分离与鉴定要点
- 3.2 婴幼儿配方奶粉中嗜热菌检验:原理、操作要点与结果计算
- 3.3 食品中肺炎克雷伯菌检验:增菌、分离、纯化与鉴定要点
- 3.4 动物胴体微生物采样计划与要求:采样方法、位点选择与操作要点
- 3.5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22年版)》微生物检验方法修订要点解析
- 3.6 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计数检验方法解析
- 3.7 化妆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解析
- 3.8 化妆品中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方法解析
- 3.9 化妆品中耐热大肠菌群检验方法解析
- 3.10 化妆品中菌落总数检验方法解析
- 3.11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总则解析:采样、保存与供检样品制备
- 3.12 酿酒酵母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样品制备、平板计数与鉴定要点
- 3.13 产朊假丝酵母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平板计数、形态鉴定与结果报告
- 3.14 屎肠球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选择性平板计数、鉴定与结果报告
- 3.15 粪肠球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KF链球菌琼脂计数、鉴定与结果报告
- 3.16 地衣芽孢杆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热处理、平板计数与鉴定要点
- 3.17 枯草芽孢杆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热处理、平板计数与鉴定要点
- 3.18 嗜酸乳杆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MRS平板计数、厌氧培养与鉴定要点
- 3.19 植物乳杆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MRS平板计数、厌氧培养与鉴定要点
- 3.20 GB 4789.29—2020 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检验方法解析
- 3.21 GB 4789.44—2020 创伤弧菌检验方法解析:水产品样品处理、PCR筛查与分离鉴定
- 3.22 霍乱弧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增菌分离、血清分型与毒力基因检测
- 3.23 弯曲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微需氧培养、滤膜分离与PCR鉴定
- 3.24 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增菌分离、产毒确认与米酵菌酸检测
- 3.25 梭状芽孢杆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厌氧增菌、分离鉴定与肉毒梭菌确认
- 3.26 创伤弧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解析:定性检验、PCR鉴定与MPN计数
- 3.27 12类非饮用水水质检测标准汇总:污水、地下水、实验用水、锅炉水与工业用水如何区分?
- 3.28 出口食品中产气荚膜梭菌计数方法解析:SC平板、确证试验与结果换算
- 3.29 SN/T 3624—2013 出口食品中弓形菌检测方法解析:常规培养与PCR确认
- 4 培养基原理与介绍
- 4.1 胰蛋白胨大豆琼脂培养基(TSA):食品微生物检验中的参比培养基
- 4.2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食品微生物检验中真菌参比培养基的作用与质量控制
- 4.3 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PCA):菌落总数测定的经典培养基
- 4.4 结晶紫中性红胆盐琼脂培养基(VRBA):大肠菌群测定中的选择性培养基
- 4.5 孟加拉红培养基:霉菌和酵母计数中的选择性培养基
- 4.6 营养琼脂培养基(Nutrient Agar):通用细菌培养、纯培养与消毒效果检测中的基础培养基
- 4.7 麦康凯琼脂培养基: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分离中的选择性鉴别培养基
- 4.8 煌绿乳糖胆盐肉汤(BGLB):大肠菌群确证试验中的选择性发酵培养基
- 4.9 亮绿乳糖胆盐培养液:饮用天然矿泉水中大肠菌群检测的选择性发酵培养基
- 4.10 磷酸盐缓冲液(PBS):食品微生物检验中常用的样品稀释液
- 4.11 三糖铁琼脂(TSI):沙门氏菌等肠道革兰氏阴性杆菌鉴定中的经典生化培养基
- 4.12 脑心浸出液肉汤(BHI):营养要求较高微生物培养中的富营养培养基
- 4.13 亚硫酸铋琼脂(BS):沙门氏菌选择性分离中的经典培养基
- 4.14 脑心浸液琼脂:链球菌、肠球菌及营养苛求菌培养中的富营养培养基
- 4.15 志贺氏菌增菌肉汤:志贺氏菌选择性增菌中的关键培养基
- 4.16 改良山梨醇麦康凯(CT-SMAC)琼脂:O157 选择性分离培养基的原理与应用
- 4.17 胰蛋白胨大豆琼脂(TSA):通用营养培养基简介
- 4.18 大豆酪蛋白琼脂培养基(TSA):洁净室沉降菌与浮游菌监测常用培养基
- 4.19 麦康凯液体培养基:药品中大肠埃希氏菌选择性增菌培养基
- 4.20 木糖赖氨酸脱氧胆盐(XLD)琼脂: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分离培养的经典选择性培养基
- 4.21 哥伦比亚血琼脂基础:营养要求较高细菌培养与溶血试验常用培养基
- 4.22 Baird-Parker 琼脂基础:金黄色葡萄球菌选择性分离培养基的原理与应用
- 4.23 营养肉汤(NB):一般细菌增菌培养常用基础培养基
- 4.24 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肉汤(LST):大肠菌群多管发酵法常用培养基
- 4.25 缓冲蛋白胨水(BPW):沙门氏菌和克罗诺杆菌检测中的前增菌培养基
- 4.26 D/E 中和琼脂:卫生环境表面微生物计数与分离培养的中和型培养基
- 4.27 GN 增菌液:革兰氏阴性肠杆菌选择性增菌培养基
- 4.28 EC 肉汤:粪大肠菌群与大肠埃希氏菌检测常用选择性培养基
- 4.29 7.5%氯化钠肉汤:金黄色葡萄球菌选择性增菌培养基
- 4.30 改良 EC 肉汤(mEC+n):大肠埃希氏菌 O157/NM 的选择性增菌培养基
- 4.31 亚硒酸盐胱氨酸(SC)增菌液:沙门氏菌选择性增菌培养基
- 4.32 PALCAM 琼脂基础: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选择性分离培养基
- 4.33 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MUG(LST-MUG):大肠埃希氏菌与 O157/NM 鉴别试验培养基
- 4.34 胰酪胨大豆多黏菌素肉汤基础:蜡样芽孢杆菌增菌与 MPN 测定培养基
- 4.35 改良月桂基硫酸胰蛋白胨肉汤-万古霉素(mLST-Vm):克罗诺杆菌选择性增菌培养基
- 4.36 含 0.6% 酵母浸膏的胰酪胨大豆肉汤:李斯特氏菌培养常用营养增菌培养基
- 4.37 含 0.6% 酵母浸膏的胰酪胨大豆琼脂:李斯特氏菌纯培养常用基础培养基
- 4.38 假单胞菌 CFC 选择性培养基基础:铜绿假单胞菌选择性分离培养基
- 4.39 酸性肉汤:低酸性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用培养基
- 4.40 RV 沙门菌增菌液体培养基:药品中沙门菌选择性增菌常用培养基
- 4.41 甘露醇氯化钠琼脂培养基:金黄色葡萄球菌选择性分离常用培养基
- 4.42 血琼脂基础:营养要求较高细菌培养与溶血试验常用培养基
- 4.43 甘露醇卵黄多黏菌素(MYP)琼脂基础:蜡样芽孢杆菌选择性分离培养基
- 4.44 乳糖胆盐发酵培养基:大肠菌群与粪大肠菌群测定常用培养基
- 4.45 伊红美蓝琼脂培养基(EMB):大肠菌群和革兰氏阴性肠道菌分离鉴别培养基
- 4.46 乳糖发酵培养基:大肠菌群乳糖发酵确证试验常用培养基
- 4.47 半固体琼脂:细菌动力观察、菌种保存与 H 抗原位相变异试验常用培养基
- 4.48 金氏B(King’s B)培养基:用于铜绿假单胞菌产荧光素测定的确认培养基
- 4.49 绿脓菌素测定用培养基:铜绿假单胞菌色素鉴别的重要培养基
- 4.50 远藤琼脂(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水中总大肠菌群分离与确证用培养基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
- 2026-06-10 14:51:44
- 逗点生物
- 126
- 最后编辑:陈为 于 2026-06-22 11:53:29
第一条 组织及任务
在卫生部领导下,在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委员会指导下,设下列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中国医学真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防治研究所负责。
中国医学细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
中国医学病毒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中国预防医学中心病毒学研究所负责。
保藏管理中心的任务是:
(一)负责本门类微生物菌种的选择、收集、鉴定、保藏、交换和供应;
(二)开展菌种分类、鉴定及保藏管理的研究;
(三)组织学术交流和经验交流;
(四)办理国内外菌种交换;
(五)编制保管的菌种目录。
保藏管理中心下设专业实验室,承担全国性的业务工作。专业实验室对其直接领导机构和保藏管理中心负责,并定期向管理中心汇报工作情况。其具体任务是:
(一)负责本专业有关微生物菌种的选择、收集、鉴定、保藏、交换和供应;
(二)承担本专业有关疑难菌种鉴定;
(三)开展有关菌种分类、鉴定、保藏的研究,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
(四)办理对外交流和交换菌种。
各专业实验室科研技术人员的编制和经费由所属主管部门负责。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的菌种按“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执行,统一由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办理。
第二条 菌种的分类
菌种的分类根据其危险性决定(包括实验室感染的可能性,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症状轻重及愈后情况,有无致命危险及有效的防止实验室感染方法,用一般的微生物操作方法能否防止实验室感染、我国有否此种菌种及曾否引起流行、人群免疫力等情况)。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
一类:实验室感染的机会多,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大,症状重并能危及生命,缺乏有效的预防方法,以及传染性强,对人群危害性大的烈性传染病,包括国内未发现或虽已发现,但无有效防治方法的烈性传染病菌种。如:
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包括EL-tor弧菌);
天花病毒、黄热病毒(野毒株)、新疆出血热(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病毒、东、西方马脑炎病毒、委内瑞拉马脑炎病毒、拉沙热(Lassa)病毒、马堡(Marburg)病毒、埃波拉(Ebola)病毒、猴疱疹病毒(猴B病毒);
粗球孢子菌、荚膜组织胞浆菌、杜波氏组织胞浆菌。
二类:实验室感染机会较多、感染后的症状较重及危及生命,发病后不易治疗及对人群危害较大的传染病菌种。如:
土拉弗郎西丝氏菌、布氏菌、炭疽芽胞菌、肉毒梭菌、鼻疽假单胞菌、类鼻疽假单胞菌、麻风分枝杆菌、结核分枝杆菌;
狂犬病病毒(街毒)、森林脑炎病毒、流行性出血热病毒、国内尚未发现病人在国外引起脑脊髓炎及出血热的其它虫媒病毒、登革热病毒、甲、乙型肝炎病毒;
各种立克次体(包括斑疹伤寒、Q热);
鹦鹉热、鸟疫衣原体、淋巴肉芽肿衣原体;
马纳青霉、北美芽生菌、副球孢子菌、新型隐球菌、巴西芽生菌、烟曲霉、着色霉菌。
三类:仅具有一般危险性,能引起实验室感染的机会较少,一般的微生物学实验室采用一般实验技术能控制感染或有对之有效的免疫预防方法的菌种。如:
脑膜炎奈瑟氏菌、肺炎双球菌、葡萄状球菌、链球菌、淋病奈瑟氏菌及其它致病性奈瑟氏菌、百日咳博德特氏菌、白喉棒杆菌及其它致病性棒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空肠弯曲菌、酵米面黄杆菌、副溶血性弧菌、变形杆菌、李斯特氏菌、铜绿色假单孢菌、气肿疽梭菌、产气荚膜梭菌、破伤风梭菌及其它致病梭菌;
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雅司螺旋体;
乙型脑炎病毒、脑心肌炎病毒、淋巴细胞性脉络丛脑膜炎病毒以及未列入一、二类的其它虫媒病毒、新必斯(Sindbis)病毒、滤泡性口炎病毒、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腺病毒、柯萨奇(A及B组)病毒,艾柯(ECHO)病毒及其它肠道病毒、疱疹类病毒(包括单纯疱疹、巨细胞、EB病毒水痘病毒)、狂犬病固定毒、风疹病毒;
致病性支原体;
黄曲霉、杂色曲霉、梨孢镰刀菌、蛙类霉菌、放线菌属、奴卡氏菌属、石膏样毛癣菌(粉型)、孢子丝菌。
四类:生物制品、菌苗、疫苗生产用各种减毒、弱毒菌种及不属于上述一、二、三类的各种低致病性的微生物菌种。
对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产生的新菌株,应按其原始亲本中的最高类别对待。
不允许进行两个菌株完整基因组的重组试验。
第三条 菌种的收集
(一)中心及各专业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向国内有关单位或个人收集和索取所需之菌种,各单位或个人有义务向中心及专业实验室提供所需菌种,以不断充实我国医学菌种的生物资源。
(二)中心及各专业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与临床科研防疫部门协作分离、收集、鉴定和筛选菌种,逐步建立我国标准菌种。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分离、筛选得到具有一定价值的菌种,应及时将该菌种及详细资料送交有关中心及专业实验室鉴定、复核、保藏。
(四)凡已被选为国家的标准菌种,卫生部委托各医学微生物中心向提供菌种的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可向有关上级单位申请奖励。
第四条 菌种的保藏
(一)各保藏管理机构保藏的菌种,必须具有该菌种的详细历史及有关实验资料。
(二)各保藏管理机构,对负责保藏国家编号的菌种应采取妥善可靠的方法保存,避免菌种死亡或变异。凡取消某些无继续保藏价值的国家编号菌种应报保藏管理中心批准。
(三)各保藏管理机构,应制订严密的安全保管制度,建财、建卡,并指定专人负责,一、二类及专利菌种应设有专库或专柜单独保藏。
第五条 菌种的供应
(一)一、二类菌种由卫生部指定的保藏管理机构统一供应,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国内、外办理。
(二)三、四类菌种,除设有专业实验室负责供应所管理的菌种外,未设专业实验室负责管理的其它菌种均由各有关保藏管理中心供应。
(三)专利菌种供应按专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执行。
(四)领取菌种必须持有单位正式公函,说明菌种之名称、型别、数量及用途,向供应单位申请。
(五)索取一、二类菌种时,需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局同意,部队系统需经省级军区(或军级)卫生主管部门同意。索取一类菌种并需经卫生部批准。
(六)供应菌种时,可酌情收费。
第六条 菌种的使用
(一)使用菌种的单位,需有一定从事微生物工作的条件和设备。菌种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必要的制度。
(二)使用一类菌种的单位,需经卫生部批准,使用二类菌种的单位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局批准。使用单位要有严格的专用隔离实验室和专用下水、消毒、排气过滤及严格的防鼠、防虫设施。进行有关的昆虫试验时,应有相应的防虫及杀虫装置。进行一类菌种实验时,应设有单独隔离区,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符合要求后,由经过专门训练,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操作,工作时应有严格防护措施。凡有疫苗者,工作人员应进行免疫接种,未经免疫接种人员不得进入隔离区及进行菌种操作。任务完成后应在本单位领导监督下,将菌种销毁。
凡进行菌种的动物实验时,都相应地升一级进行管理,二类按一类,三类按二类管理。
(三)自来水公司、食品加工部门等设置的实验室,如工作需要致病菌时,需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局批准。工作中应有严密的措施以防止污染水源或食品。
(四)使用菌种工作时,如发生严重污染环境或实验室人身感染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向当地卫生局报告,同时报告卫生部和有关保藏管理中心。
第七条 菌种的领取及邮寄
(一)索取一、二类菌种应事先与供应单位联系,经同意后,一类菌种及二类菌种中的马鼻疽假单胞菌、麻风分枝杆菌,狂犬病病毒(街毒)及出血热病毒等,应派可靠人员向供应单位领取(一类应派二人领取),不得邮寄。
(二)邮寄三、四类及部分二类菌种时,必须按卫生部、邮电部、交通部、铁道部颁布的有关菌毒种邮寄与包装规定的要求办理。
第八条 菌种的对外交流
(一)国内尚未保藏的菌种,需从国外引进时,可由本单位开具清单(包括菌种名称、型别、株名、数量、国别及国外保藏单位名称或个人及其地址),填写中、英文各一式三份,分别送交有关保藏管理中心或专业实验室汇总,统一向国外索取或购买。
(二)从国外引进我国尚未发现或致病性强的医学病原微生物时,应经卫生部批准。
(三)单位或个人从国外交换或索取所得到的菌种,应将菌种或复制品一份,连同资料送有关保藏管理中心或专业实验室保藏。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到国外菌种后,应在3~6个月内检定完毕,并将结果函寄有关保藏管理中心,以便及时向卫生部汇报。
(五)国外向我国索取菌种时,可酌情收费。负责供应的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保藏管理中心申报,并按照国家有关生物资源的法规办理。
(六)对国外保密、专利、一、二类新发现还未向国外供应过的菌种向国外交换供应时,应经卫生部批准。其它菌种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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